未滿18張貼猥褻圖片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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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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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您好:
1.少年前科紀錄保留三年,即少年在接受保護處分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後,法院將會主動塗銷前科紀錄。
參考來源: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22&navID=72&contentID=170
2.您弟弟可能觸犯的法律為刑法第235條第1項之「散布猥褻物品罪」,因為屬相對輕微案件,如果能向少年調查官及少年法院坦承犯行並誠心悔過,應該有機會獲得不付審理之裁定或訓誡之保護處分。
參考法條:刑法第235條第1項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來源:http://uld.judicial.gov.tw/?struID=35&cid=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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