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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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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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結書在法律上是無拘束力的,但是有的人簽了之後就會相信他有效力,特別是在律師事務所簽的切結書。
二、只是,有一天,如果他問了別的律師,就會發現這個切結書沒有效力,然後繼續跟你爭監護權。
三、監護權及探視權的部分是可以協議的,如果協議內容沒有不利於小孩的話是不會被推翻的。
四、如果你擔任小孩的主要照顧者,要對小孩好一些,那麼對方要爭監護權會很困難。
五、要多拍一些跟小孩的溫馨的照片,小孩子到就學的時候聯絡簿要用心寫;如果小孩已經夠大了,你可以教小孩寫陽光日記,讓他儘量去寫下跟你相處很開心的事,這樣的話你的監護權會更加的穩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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