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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

  •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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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23:14 
  • 文章人氣:474
  • 個人積分:6
  • 各位律師好 我跟我老公因為房子的問題鬧的快離婚了,可是孩子已經五個月了,後來決定重新開始,但我怕他那一天又要跑來跟我說要離婚,要我把孩子給他,我要求他簽下日後如果要離婚就必須放棄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但是我怕如果真的有那一天,當下答應給我日後又以孩子利益為由來跟我搶監護權,我可以在切結書上寫說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嗎?這種切結書我去過拿去公正會具有法律效力嗎? 各位律師有什麼範本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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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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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切結書法律上是無拘束力的,但是有的人簽了之後就會相信他有效力,特別是在律師事務所簽的切結書

    二、只是,有一天,如果他問了別的律師,就會發現這個切結書沒有效力,然後繼續跟你爭監護權

    三、監護權探視權的部分是可以協議的,如果協議內容沒有不利於小孩的話是不會被推翻的。

    四、如果你擔任小孩的主要照顧者,要對小孩好一些,那麼對方要爭監護權會很困難。

    五、要多拍一些跟小孩的溫馨的照片,小孩子到就學的時候聯絡簿要用心寫;如果小孩已經夠大了,你可以教小孩寫陽光日記,讓他儘量去寫下跟你相處很開心的事,這樣的話你的監護權會更加的穩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