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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怎麼收費?

  • 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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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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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月5日我被數人歐打至警察到場,對方有使用武器甚至用到刀子??幫我縫合的骨科醫生說骨頭被削開了,但我還沒驗傷及提傷害,因為對方看起來跟警察有關係,所以我我當下沒有報案,請問怎麼收費? 2.7月5日警察到場在我皮包內搜出一顆搖頭丸及一包K他命,是第一次被抓,我也承認自己使用,檢查官問話時我有提及希望別用勒戒的方式,他只回應會幫我註明,是不是現在就要找律師處理?請問怎麼收費?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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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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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遭毆打、砍傷的部份,應該立即就醫,必且提告,倘若擔心對方與員警熟識,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2、施用搖頭丸、愷它命的部份,可以以狀紙聲請院外戒癮治療。

    3、費用的部份分為單純的狀紙撰擬及委任律師出庭,費用可以來或來信洽談。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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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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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針對吸食毒品的部分,您應儘快委託律師撰狀聲請院外戒癮治療,費用的部分,可向個別律師詢問。至於對方傷害您的部分,您可以委託律師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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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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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1、不管如何將來如有向對方請求賠償之可能,仍須立刻請醫院開驗傷單後向警局報案,如擔心對方與警方關係良好,則可直接向地檢署按鈴申告,請檢察官調查起訴,且請注意傷害罪有6個月之告訴期間,而民事損害賠償則有2年時效,請注意勿逾越上開期間,避免無法提告,甚至求償無門。

    2、針對吸食毒品的部分,您應儘快委任律師或請律師撰狀聲請院外戒癮治療。否則毒品案件如無律師處理,遭強制勒戒甚至判刑之機會頗高。

    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詳談。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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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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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刑事部分其他律師都說了,我剛看過了,原則上沒什麼錯。

    二、刑事案件並不會有民事效果,民事部分要記得處理,請求權時效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之後因起訴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是五年,這個部分也要特別注意,如果告贏了之後對方無財產,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三、民事部分,如果打贏官司之後希望有機會可以執行到對方的財產的話,建議在提告之前先做假扣押

    四、如果不辦假扣押,你如果告贏了之後發現對方一毛錢都沒有,那你也只能奈心的等對方有財產了,有時候是一輩子都等不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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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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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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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呂超群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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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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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0號
  • 您好:

    1.關於傷害部分,建議您應儘速到醫院就醫並開立驗傷單,避免對方未來作因果關係之抗辯,且您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不用透過警察。

    2.關於施用毒品部分,建議您應儘速具狀向地檢署聲請院外戒癮治療,以免到時候被勒戒

    3.上開律師費用,建議您可私下來信討論詢問。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