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離婚監護權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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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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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若您偷偷帶小孩離開,又禁止丈夫與小孩見面,恐被前夫提告民法「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與刑法第241條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將不利於爭取監護權。
2. 建議委任律師進行「假處分」程序,請法院酌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爭取在分居期間及在離婚判決確定前,由您暫時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以避免觸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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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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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裁判離婚,您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但對方亦享有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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