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鄰居惡習

鄰居惡習

  • iris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5 15:25 
  • 文章人氣:1346
  • 個人積分:4
  • 長久以來鄰居的惡習處處威脅著我們的生活,報警警察也想息事寧人,只告訴我們沒有證據,令人無可奈何。

    1.亂丟檳榔渣,對著我們家門口吐檳榔汁(有照片錄影檔佐證)

    2.抱小孩或是朋友拜訪,故意對我們吐菸,惡意讓我們吸二手菸,挑釁意味濃厚

    3.外出時 故意站在門口檔我們的路 ,我們得自己繞開(有告示過警察,警察回應他沒有任何動作,無法證明他有攻擊挑釁危害到我們的行為,有監視器佐證)

    4.若家人站在門口 他們開車返家  會故意與我們擦身而過 若是一不注意 可能就被他撞倒輾過  

    5.門口加裝監視器 不敢太明目張膽 反到我們屋頂丟水果皮 沾滿油的手套 檳榔渣  我們在屋頂加裝監視器 他反到用紅外線照射我們攝影機導致曝光無法拍攝 告訴警察說我們侵犯他隱私(我們完全沒有拍到他家屋內 有照片佐證)

     

     

    以上種種  警察說他無法處理  無法證明他有危害到我們安危  難道真正要發生事情警察才要保護我們嗎

  • 張衞航 (張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5 16:08 
  • 文章人氣:285
  • 個人積分:46
  •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74號
  •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長久以來鄰居的惡習處處威脅著我們的生活,報警警察也想息事寧人,只告訴我們沒有證據,令人無可奈何 ... (恕刪)

    您好!

    建議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5項,請管理負責人及管委會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若經制止仍不遵從,您可報請當地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對之處以罰鍰,屆期若該鄰居仍不改善或不履行,主管機關得連續處罰之。

    以上建議請卓參,並預祝您處理順利。

  • 回答若有未竟之處或有進一步服務之需求,請不吝來電事務所(02)2382-2328洽詢。張衞航敬啟
  • iris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5 16:19 
  • 文章人氣:238
  • 個人積分:4
  • 回覆 張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幫忙 但我們不是公寓大樓  是一般透天住家 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