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車禍調解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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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6 21:19 最後編輯日期:104-07-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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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委託他人出席,但宜充分授權。
二、要寫委任狀。
三、起訴狀繕本:原告起訴狀會印三份,正本給法院,留存本原告留著,給被告的就是起訴狀繕本了。
四、調解前宜研究如果是這樣的案件其他法官都怎麼判,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再決定怎麼調。這樣可以避免調解完了之後後悔。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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