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在Line群組直接罵髒話羞辱,讓我感到不舒服,
甚至睡不好,想到這件事就會哽咽,Line紀錄有拍照存證。
這樣公然侮辱是否成立?
又如何提出告訴?想當地警察局提出可行嗎?
一、這涉及公然侮辱罪中公然的定義。
二、在特定多數人部分,法院見解不一,有認為需非一看即能辨識人數方屬特定多數人者,這樣的見解下成罪的空間會變小。
三、LINE群組的話,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簡字第1229號,這個判決是判決有罪,罰金5000元。
四、是否提告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6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