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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探視問題

  •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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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9 01:27 
  • 文章人氣:561
  • 個人積分:16
  • 各位律師大家好,

     因我弟弟與一女子未婚生子,然而後來去法院裁定監護權由小孩媽媽擁有

     而判決書上,指定我弟弟則是需要透過政府的社會局來協助辦理會面交往自

     己的小孩,但後來當我弟弟連絡社會局後,社會局的人告知我弟弟這不是它們

     的業務,要看小孩必須自己再向法院訴請會面交往!

     現在的問題是,能否告當時審理的法官刑事瀆職?

     因為該名法官的判決,導致我弟弟自從收到判決書後,應該快半年沒有看到自己的小孩子囉!!

    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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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9 09:44 
  • 文章人氣: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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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裁定不服請依法提起抗告,而非對法官提告,對法官提告通常沒有任何效果的。 可依法向法院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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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9 22:31 
  • 文章人氣:364
  • 個人積分:96886
  • 律師評價:2410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