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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因負責任的問題

  • 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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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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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 您好:

    小弟想問的問題是,社區有跟保全公司簽約,派有保全人員,然管委會會議有委員提議,社區應購腳踏車給保全巡邏使用,然小弟的疑問是,保全如騎腳踏車巡邏,不小心跌倒受傷甚至撞到鄰居路人,其延伸的法律責任是在管委會,還是只有保全公司負責就好。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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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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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管委會提供腳踏車,就保全的個人行為,包含受傷、車禍等,除非腳踏車有瑕疵,否則不會有責任

    可以由保全公司自行購買之後,費用管委會付款就可以避免前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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