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申請探視權?
- 涼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6 01:26
- 文章人氣:893
- 個人積分:16
- 師您好: 情形是這樣,我前兩年跟我前夫離婚,因他住基隆,我住回我娘家,在離婚時監護權是我前夫,但是離婚後小孩幾乎都是我前夫給他母親照顧,所以我要探視小孩都要經過我前婆婆許可才能與小孩見面,只是不是我前夫如果說可以與小孩見面,就可以了嗎?無需在透過她人的同意?!我前婆婆還說不準把小孩帶回娘家,我給小孩的禮物我前婆婆都叫小孩拿去丟掉,在這兩年我與小孩碰面,小孩其實很想在我身邊,說穿了,是我前夫很聽他母親的話。因這樣我都無法時常與小孩碰面,我是真的很想小孩,我前婆婆上次還說要小孩的話,拿50萬來給她。她就讓小孩跟她們斷絕關係。這些我都有錄音,我是真的很擔心小孩的心理,因為我的小孩也有說她不喜歡她奶奶,我只能跟小孩說我們忍ㄧ忍,你長大了,就可以來媽媽身邊,因為我知道我前夫很少很少陪在小孩身邊,小孩有些話也不敢跟他們說,只能藏在心裡,我想請求如果這樣要如何申請對我比較有利?讓我能站的住腳能光明正大的去看小孩。謝謝您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6 08:53
- 文章人氣:116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可遞狀向管轄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訴求,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 魏克仁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8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