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裝修工程,有間設計公司起初配合都很正常,後來有更改公司名負責人各為夫妻,但現已辦離婚,更名之後還正常營運,一段時間後就延後付款及跳票,後來由丈夫出面簽本票說分期還,但後來也都沒下文,甚至已申請破產,但負責人為的公司妻子一樣在接單,公司也一樣經營,這樣可以控告他們詐欺,背信,侵占嗎...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契約關係是存在兩間公司之間,則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對方清償款項。
2、至於詐欺的部份,此類履約爭議是否另外涉及詐欺,必須了解所有的事件經過及相關的事證。
3、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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