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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傳人:證人!有甚理由不到?怎麼請假呢?

  • 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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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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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台中高等法院地方分院通知書,被傳人:證人,也就是我本人,案由:離婚等,如果第一次不到是再傳罰款,怎麼請假呢,請假過後是否再傳呢?只因不想再看到當事人被上訴人,去年和對方有傷害案,我是提告人,已合解,看到對方還是會害怕恐慌,我該怎麼辦?證人可以委託律師嗎?

  • 靜靜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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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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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無法委任律師處理,您可以寫信向法官說明緣由,第一次可以先不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