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貸款把存摺跟提款卡及密碼給貸款公司.結果變成警示人頭戶我也去警局備案.我後續要如何證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情形很容易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建議您可主張係因辦理貸款,方交付存摺及提款卡,主觀上並無幫他人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如果法官或檢察官認定我幫助詐騙害人怎麼辦!我只是急用單純貸款並無詐騙的意思!
法官及檢察官如何認定取決於您如何為自己辯護,建議您即便不委任律師辯護,起碼應考慮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詳細完整之答辯狀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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