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賠償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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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4 21:43 最後編輯日期:104-08-0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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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就初步分析研判來看,應該是兩邊都有錯,如果進入訴訟有爭議的話是要送鑑定。
就過失比例的部分,同一類車禍不同的法官認定的過失比例都不同(我統計過,這個地方完全就是看鑑定結果及法官怎麼想了)。
二、如果金額不大是不是就調解就好了。
三、比較少車禍只有一車有損失,如果你們也有車損的話,可能答辯方向:
(一)主張無過失。(二)項目答辯。(三)退萬步言,答辯對方與有過失。(四)主張抵銷。
例如:甲車損失10,過失3,乙車損失1000,過失7。這樣的話如果甲乙都依法主張權利。甲車的損失10,要由乙車賠7;乙車的損失1000,要由甲車賠300。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得出來,最好是不要跟名車發生車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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