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購物爭議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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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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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民法規定您所遇到的情形應當是可不用支付款項的,不過實際是否可取回款項,仍須視實體證據證明對方商品標示不符或瑕疵,較能判斷之。另因您係透過支付卡付款,故仍先須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處理爭議帳款程序,視您使用的信用卡是屬於VISA、MasterCard、JCB,並依照他們所需的資料和程序,請求扣款,多半都須在交易日或商品約定送達日120天內需提出請求。故請密切連絡您所使用之信用卡部門,詢問爭議款項需要補哪些資料與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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