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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償撫養費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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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0 12:53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夫妻雖離婚,雙方仍需分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如果其中一方已支付全部扶養費,則可依不當得利請求另一方返還其應分擔的扶養費,這是自己的請求權,不是代位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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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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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之男方若有實際支出扶養費,本可以自己名義請求女方給付其應負擔部分之扶養費,無須以小孩名義起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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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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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可以依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支付過去代墊之款項。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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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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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夫妻縱使離婚,未取得監護權之ㄧ方本就仍需負擔扶養費,故您本人就可以自己名義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扶養費,惟仍需注意15年消滅時效之規定盡快向其請求,避免罹於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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