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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未婚生子監護權與探視權

  • 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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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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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但是近日男方女方雙方有可能會分手,,男方也開始不支付每月15000的托嬰費...
    想請教各位律師
    1. 男方有可能仍然可以去爭取到監護權嗎?    已經有在戶口名簿上寫歸女方了
    2.每月的孩子扶養費15000,,,他能不支付嗎?
    3.扶養費的金額,,,有一定的公訂金額嗎? 
    4.如果我們要幫孩子買人壽保險也能請男方支付一半嗎?
    5.男方並不喜歡孩子,我如果在南部讀書時,他從來不會主動要來我家看我兒子,而是我回家時,他才會回我家載我去他家過夜上床順便看兒子。很現實。但是因為我出社會了我的工作很忙。他想用孩子拉住我,才表現出要帶孩子去他那裡過夜。
    我可以用探視權,規定他只能在我父母家探視孩子嗎?(他的車子也沒有加裝嬰兒坐椅)拜託各位律師 很急迫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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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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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tracy你好,依你所述,整理事實如下:

    雙方未婚生子,之後也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並未認領小孩,但之前有出小孩每個月的托嬰費用1萬5千元。

    1.必須是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方可要求男方給付扶養費。

    2.如果有男方答應出錢養小孩的記錄或資料,那麼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使男方在法律上成為小孩的生父。

    3.雖然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男方當然與你一起成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親權人),若可以雙方協議小孩的權利義務由誰行使負擔當然最好,但若無法協議的話則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原則上因為小孩年紀尚幼,一般會判給媽媽。

    4.扶養費的金額仍需由法院就個案認定。

    5.若你為法院所酌定之親權人,那麼是男方必須向法院聲請酌定跟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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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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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監護權現在在您這邊,男方需要舉證由您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不然小朋友從您照顧,又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對方想要改訂有難度。

    另外,父母有扶養小朋友之權利,可以向法院聲請,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用。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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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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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 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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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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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