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FB的文章被以截圖方式
分享至不公開社團(第三方告知)
進而該社團成員(約500人)對文章進行謾罵與評論(含客觀與主觀)
欲截圖,但文章已被移除
Q1:證據沒了,還能告嗎?
Q2:對留言者與按讚者都可以提出告訴,只是成立不成立的問題嗎?
Q3:告訴不成立,對方可以反告我甚麼罪名嗎?
煩請回覆
您好!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您如有提告意願應當下就以截圖為證,仍有機會可控告轉貼和底下留言者。單純按讚目前實務上成立刑事犯罪的機會不高。惟您若完全無證據,亦無人證可謂您證明,之後若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受您提告者則可能在反告您誣告,請您謹慎考慮。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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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舜暄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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