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中生亂嗆人(以對三人提告妨礙名譽*2+恐嚇罪*1)
- Eri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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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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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為三人 先以ABC為分
因為跟人發生爭執 然後大家開群組討論 大概有8人
當然對方也髒話連連 說要找人打架之類
之後就跟A的哥哥說 A要找人打架之類
然後A就私人訊息跟我說
幹你娘機掰 你娘小心點 出來輸贏之類 等等等很多謾罵字眼
當下就真的受不了 決定提告
然後也去翻群組內容 B有提到 機掰你是白癡嗎
C是 事後幾天 跑來密我說 臭俗辣雞掰 出來輸贏啦
我回說 你是否要打我 對方回說知道還問
對方年齡都15~16歲 因為我目的想給對方教訓 不要這樣講話
對法律不是很懂 AB應該是可以私底下和解+求賠償金 然後沒事~~
警察也說 也是到法院那邊和解 之後好像輕判~~然後之後沒事~~
那想請問 有需要注意事項之類嗎~~因為對法律不是很懂 第一次要上法院
感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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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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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個人告三個人的話開庭不建議你一個人去,要注意安全。
五、關於恐嚇及公然侮辱的民事賠償金額,我幫你查了二個判決,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494號,判賠六萬元;台北地院102年度簡字第7號,判賠四萬元。
六、這三個人都未成年的話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他們的父母連帶賠償。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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