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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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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13:30 
  • 文章人氣:509
  • 個人積分:94
  • 我跟前妻離婚,我有監護權,有一個一歲半的小孩,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兩個禮拜他可以接送小孩回家過夜一次,但是沒有註明時間,這幾天我小朋友生病發高燒,但是偏偏這禮拜又輪到他接回去過夜的時候,請問,我有權利拒絕他帶回去過夜嗎?我想要小孩在家好好休息?我需要什麼證據跟他說小孩真的不舒服(醫生證明?),因為他現在一直在蒐集證據想要證明我不給他看小孩,但是我並沒有不給他看,只是我這禮拜如果不讓他帶回去,他勢必又拿來大做文章?可以請教一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嗎?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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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14:28 
  • 文章人氣: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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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一、法院的裁判若未盡事宜,如時間,其實可以彼此協議。

    二、若他真心為孩子好,好好溝通改時間即可,例如改下周,或是寒暑假多給他點時間。

    三、彼此善意溝通,應該會有好結果。若無法溝通,醫生證明提出他還是堅持要帶小孩,那相信他給會給孩子良好的照顧的。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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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20:51 
  • 文章人氣:152
  • 個人積分:103378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帶小孩至醫院看病,並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與對方協調更改探視權行使之時間或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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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20:56 
  • 文章人氣:157
  • 個人積分:108868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小朋友確實生病,建議將就診紀錄或病歷證明收好,因為對方無法就此稱您有阻撓探視之行為(因為有正當事由)。

    另外,建議好好溝通協調,縱使離婚,雙方都是小朋友的爸爸媽媽。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