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 輝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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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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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大大鈞安:
本人於104年8月13日下午2點30左右,發生一起車禍,對方於彎道雙黃線處迴轉,我因發現不及而撞上. 但因本人於上午約11點許,有喝了一罐啤酒,導致酒測值0.16, 且因本人於5年前有過酒駕記錄,酒測值0.67,這次發生這起事故,算是累犯, 警方也開了一張違反道路交通第35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罰單. 也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審理, 並於8月13日當天夜裡飭回. 本人在分局內.地檢署裡,皆配合認罪,並無吵鬧. 於此想向各位律師大大請教, 在此次事故中, 車禍的責任如何釐清, 後續是否等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那在酒駕案中, 我想避免因判刑,導致影響我的工作與家庭, 我該如何才能爭取到較好的判決-如罰金,或罰金更低呢? 本人在5年前的記憶, 就已深感後悔, 誰知此次又犯, 故此想請各位律師大大, 給我一些建議與協助. 冒昧打擾之處,尚請見諒, 最後祝律師大大,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謝謝!!
- 葉雲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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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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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考慮與對方和解,避免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並同時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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