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住在宜蘭 今天無緣無故的收到一張傷害罪(第一次通知)單
應到處所是在台北市中山分局 我就看到上面的聯絡電話打過去
警察對我說 我是在6月21號早上8點多 騎車打傷人 對方記得我的車牌號碼
所以警察才通知我 但 那時候我沒有工作 也拿不出不在場證明 抱歉阿 小弟是阿宅 沒事不會想往外跑..我家人也覺得很怪
如果到時候我上台北說明 我需要注意些什麼嗎? 感謝~
應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可正確了解案情,並且避免被警察不當誘導、欺騙而製作不利自己的筆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2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36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