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票,能算詐騙,?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12 09:18 最後編輯日期:104-09-12 09:26
- 文章人氣:155
- 個人積分:14012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那要看原因關係狀況如何而定。
二、如果依照原因關係甲是有欠錢的話,那麼跟甲要錢是天經地義,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三、如果原因關係有施用詐術的成份在,才會有詐欺的問題。把本票當做犯罪工具是有的,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788號就是。是否成立犯罪還是要看你遭遇的具體狀況。
四、你描述的問題沒說原因關係的具體內容,很難具體的回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