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向對方錄影 被對方打傷

向對方錄影 被對方打傷

  • 和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18 15:54 
  • 文章人氣:367
  • 個人積分:2
  • 假設:某甲住公寓大樓,經常鬧事。某乙在大廳遇見某甲,為了提防某甲鬧事,某乙拿出手機對某甲錄影,某甲看了,極為憤怒,拿椅子砸向某乙。某乙受傷,持有驗傷單,可以告某甲傷害。但是,請問:
    某乙拿手機對某甲錄影,是否合法?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18 16:50 最後編輯日期:104-09-18 16:53
  • 文章人氣:196
  • 個人積分:14998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竊視、竊聽、竊錄罪及民法侵害隱私權損害賠償,主觀上要有隱密進行不願公開之意思,客觀上選擇的場所或使用的設備足以確保活動的隱密性,而享有合理隱私權期待。 依你所述,甲在大廳的活動主觀上、客觀上均不符合非公開之活動,所以不會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之罪,民事上也不會侵害到隱私權。 但情況嚴重可能會違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並可依民法第18、184條第1項、第195條規定情求損害賠償(慰撫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