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判情序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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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19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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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補救的方式就是以狀紙的方式提醒法院記錯了,必要的時候一併聲請再開辯論。
2、倘若來不及了,就只能透過上訴的方式救濟。
3、倘若不了解法律的相關規定及程序,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通盤了解,避免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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