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路與該網友認識,出去見面時未經我個人同意擁抱親吻我,回家之後我告訴男朋友,也對該網友說我男朋友要去找他,時間地點有告知對方,對方一直因為要打架之類,我也一直強調不是打架,因為對方說老子不是威脅大的,最後我補了一句在嘴硬試試看,反而對方反咬我一口,說我已經對他以及他的家人造成人身危害的威脅,說要直接上法院讓法官認定,請問我對他有辦法成立恐嚇罪嗎?我可以告他性騷擾嗎?
Ps對方身材壯碩是我的兩倍,且為運動選手,要構成威脅恐嚇,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應不致於構成恐嚇罪,而對方已涉犯性騷擾罪,您可以對他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也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從網路與該網友認識,出去見面時未經我個人同意擁抱親吻我,回家之後我告訴男朋友,也對該網友說我男 ... (恕刪)
從網路與該網友認識,出去見面時未經我個人同意擁抱親吻我,回家之後我告訴男朋友,也對該網友說我男 ... (恕刪)
Dear nina:本件您的行為並不會構成刑法上恐嚇罪,而且就您所述事實而言,對方已經涉有犯罪而您可以對之提起告訴...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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