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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恐嚇罪

  • n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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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1 18:53 
  • 文章人氣:629
  • 個人積分:2
  • 網路與該網友認識,出去見面時未經我個人同意擁抱親吻我,回家之後我告訴男朋友,也對該網友說我男朋友要去找他,時間地點有告知對方,對方一直因為要打架之類,我也一直強調不是打架,因為對方說老子不是威脅大的,最後我補了一句在嘴硬試試看,反而對方反咬我一口,說我已經對他以及他的家人造成人身危害的威脅,說要直接上法院讓法官認定,請問我對他有辦法成立恐嚇罪嗎?我可以告他性騷擾嗎?

     

    Ps對方身材壯碩是我的兩倍,且為運動選手,要構成威脅恐嚇,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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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1 21:09 
  • 文章人氣: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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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應不致於構成恐嚇罪,而對方已涉犯性騷擾罪,您可以對他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也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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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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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言論應不至於構成恐嚇危安,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有強吻您,或許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國政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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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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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網路與該網友認識,出去見面時未經我個人同意擁抱親吻我,回家之後我告訴男朋友,也對該網友說我男 ... (恕刪)

    Dear nina:本件您的行為並不會構成刑法恐嚇罪,而且就您所述事實而言,對方已經涉有犯罪而您可以對之提起告訴...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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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1 22:42 
  • 文章人氣:100
  • 個人積分:1022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並不會有恐嚇之問題。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