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事在幫公司採購結帳時,例如客人住飯店費用、公司同事出差機票、公司聚餐費用……等,只要能刷卡的,全都先刷個人的信用卡,之後再跟公司請款,這樣他就可以累積信用卡的紅利或哩程數,請問他以此方式獲得的信用卡紅利或哩程數是合法的嗎?算是侵佔嗎?
一、除非公司有交待要用公司的信用卡去刷,不然原則上他幫公司代墊款項如果不是用信用卡也是用現金,請求公司返還也是剛好而已。
二、但是這類的事還是不要去大張旗鼓的說,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是公司老板聽了難免不舒服。
三、所以這個應該是不會有刑事侵占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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