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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撞 出庭疑問 謝謝

  • 韋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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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5 18:01 
  • 文章人氣:972
  • 個人積分:2
  • 請問大家,日前爸爸開車停紅燈後方來車撞上,嘴角因撞擊力道蠻大的 導致流血去逢了好多針,當下對方好意叫我爸去醫院,我爸也因為緊張加上不知道這樣會構成肇事逃逸而離開現場,事後對方有口頭說要談和解,但後來電話不接,約定好的時間也避不見面,我們已經對他提告,9月底就要開庭,想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怎樣的說法對我爸會比較有利?

    另外是否能代替我爸出庭 如果可以需要委託書並交到哪呢?

     

    目前手頭上有的資料

    車禍鑑定

    就醫證明

    與對方簡訊聯絡紀錄(上有約定好時間地點但對方未出面的對話)

    可以麻煩幫我看看還欠缺什麼資料嗎?感謝幫忙

  • 吳怡德律師 (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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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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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86號
  • 您好,

    一、因為檢方所傳喚者,為被害人本人,因此建議父親本人親自到場作證,陳述內容可事先以紙本摘要(亦可先予律師審閱),檢方訊問時,照稿回答即可。父親本人如不到場,委任狀可當庭提出,惟檢方亦可能不對代理人為訊問,而直接再傳父親。

    二、針對主張對方過失的部分,則建議可準備傷勢圖片及事故現場圖供檢方參考,並加強說明其所涉之違規事項。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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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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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經對方同意而離去不算肇事逃逸

    二、舉證若有困難可考慮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