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已過了11年.對方還可以告我詐欺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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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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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行為確實已過11年未被起訴,因11年前適用舊法詐欺罪追訴權時效僅10年,至今追訴權已消滅。 您可能成立詐欺共犯,但因時效已完成,只能不起訴處分。 您可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時效只有二年,可以時效抗辯拒絕還款。 既有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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