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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已過了11年.對方還可以告我詐欺嗎?

  • 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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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6 10:10 最後編輯日期:104-09-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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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11年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上人力銀行工作

    接到一通面試通知,就進入工作

    他是銷售未上市股票的公司.當時只任職了兩個月

    也介紹朋友來投資.朋友向銀行貸了一百多萬買了該公司股票

    離職後,看到新聞說公司是非法吸金詐騙公司

    朋友也有向法院提告,104年7月,法院有初審判決,當時公司負責人都已列為被告.也被判刑

    現在,有人要到警察局告我詐欺

    請問律師:

    1.11年了,案件還會成立嗎?

    2.我只是員工,完全不知道公司是詐騙集團,而且公司也沒要求我提供帳戶給公司使用,那些非法吸金的錢我也沒拿,是否構成詐欺罪?

    3.對方也是自己向銀行貸款,完全沒有任何脅迫,我有必要還對方錢嗎?

    4.這算民事還是刑事詐欺?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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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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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主張時效消滅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