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票開票日期可以填到期日期前幾天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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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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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發票日到期日倒填(到期日早於發票日),視為未載到期日之見票即付本票,仍然可以聲請本票裁定。 可以參考台灣高等法院85年度抗字第2570號裁定:「本件本票確係抗告人所簽發,為抗告人所不否認,除本票上之到期日因倒填致稍有疑義,惟查票據法第一百二十條所規定本票到期日為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同條第二項) ,本件本票其到期日因先於發票年、月、日,此項文義因有疑義,應可視同無記載,而視其為未載到期日之見票即付之本票,故抗告人所為抗告自為無理由,仍應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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