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路上賣東西
假設原本是100塊
是要先付錢過一陣子才會收到的東西
有先跟買家收錢
收到後因為國際運費問題要買家再多付錢
有跟買家說因為一開始說不用補錢
所以你可以選擇退款或是補錢
但買家說我沒資格要他補錢
他也不給我帳號讓我退錢
然後他說如果沒在期限內收到東西 就會告我
請問我這樣會被告嗎?有要退款但是他不給帳號讓我沒辦法退款
您好!
如果一開始有約定運費需另補,您就可要求補費或解約,但既然一開始就表明不用補錢,對方沒有捕錢的義務,您也不能以此要求解約退錢。因此,對方可提訴訟要求給付貨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如果一開始就說不收運費的話的確對方是沒有義務要補運費的。
二、但是如果運費過高的話可以考慮協議解約。
三、建議要留下請求對方給付帳戶你要退款的紀錄,拍照印下來,以免後續對方告你詐欺會比較麻煩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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