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毒品、違禁品 > 外國人在台勒戒後 , 是否會被遞解出境

外國人在台勒戒後 , 是否會被遞解出境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05 10:27 
  • 文章人氣:131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我查了一下…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是這樣寫的:刑法第95條固規定外國人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然本院審酌被告係因結婚而來臺依親,此有外僑居留資料查詢明細內容顯示書面為憑…,又被告所犯乃危害自己身心健康之施用毒品罪行,是衡酌被告之犯罪情狀及有無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等節,應認上開有期徒刑之宣告,足使被告知所警惕,尚無併予驅逐出境之必要,附此敘明。這個判決的外國人是在100年12月2日勒戒完,101年又吸毒被判刑,102年又被判刑…但法官沒有驅逐出境…

    三、但這個是102年的判決。台北地院102年簡字第3168,如果後來法令沒有修改實務見解也沒有變的話,沒有一定會被驅逐出境。這個要再查查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05 14:25 
  • 文章人氣:128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是否一併宣告驅逐出境,固由法院酌情依職權決定之,採職權宣告主義。但驅逐出境,係將有危險性之外國人驅離逐出本國國境,禁止其繼續在本國居留,以維護本國社會安全所為之保安處分,對於原來在本國合法居留之外國人而言,實為限制其居住自由之嚴厲措施。故外國人犯罪經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是否有併予驅逐出境之必要,應由法院依據個案之情節,具體審酌該外國人一切犯罪情狀及有無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審慎決定之,尤應注意符合比例原則,以兼顧人權之保障及社會安全之維護。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