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補習班老闆用申請良民證為由
拿走雙證件後私自辦理變更班主任到我的名下
有先查了一下變更班主任必需要有聘書及專任切結書
但這兩張我都沒有簽到名,請問老闆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或是還有涉及其他刑責?還請大家賜教,謝謝。
您好:
對方若未經您同意以偽造切結書及證書之方式,將補習班主任名義變更成您的名義,應涉犯偽造文書罪嫌,刑事上您可偽造文書告訴,民事上可請求對方應將補習班主任名義變更回原登記記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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