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我想離婚,該怎麼做?

我想離婚,該怎麼做?

  • 咪媽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0 14:33 
  • 文章人氣:715
  • 個人積分:2
  • ㄧ年前的這幾個月,因為老公有酗酒、暴力之行為,在去年八月份的時候去驗了傷也通知了社會局,拿到驗傷單後就帶著孩子回娘家,至今已經分居ㄧ年多了,我決定就是要跟他離婚,這ㄧ年裡他也沒給過孩子生活費,更別說會來看孩子,我透過line、簡訊請他找個時間去辦離婚,但他都不回應、不想簽字。我在娘家附近找工作自己扶養孩子也ㄧ年了,真的很想趕快脫離跟他之間的關係,只是對方不回應、不簽字,讓我感到非常困惑,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1 11:58 
  • 文章人氣:241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二、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有即可免費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