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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構成恐嚇罪嗎?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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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2 01:36 
  • 文章人氣: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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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揚言邀約不從就要公佈照片及對話,但沒有執行,也沒有指明內容

     

    請問這樣構成恐嚇罪? 強制罪?

    因為恐嚇是危害身體 生命 財產,可是這句話都沒有

     

    在偵查庭被公訴機率大嗎?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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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2 09:20 
  • 文章人氣: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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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重點在您想公佈什麼對話或照片 

    至於最後有無公佈則非所問

    刑法第305 條恐嚇罪之恐嚇,係僅以通知加害之事使人恐佈為已足,不必果有加害之意思,更不須有實施加害之行為(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5480號判決要旨參照)。因此,被告是否真有實現加害之意圖與決心,並非所問,倘被告恐嚇行為,業已完成,致被害人心生畏懼,危及被害人之安全感,縱被害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未生實質損害,亦成立刑法第305條之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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