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與問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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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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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行使贈與權。
二、但若有抵押,抵押的部分還是會繼續存在在這個不動產上面,後續如果沒有還錢債權人[例如銀行]還是可以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然後拍賣這個房屋。
三、如果贈與人欠很多錢而將名下不動產贈與他人,可能會有詐害債權遭債權人起訴撤銷的問題。
四、如果是在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將受強制執行之際贈與的話,則可能會成立詐害債權罪,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例如債權人已一審判決勝訴,判決中有記載得假執行,這樣就算是有執行名義了,又例如債權人已取得本票裁定也算。
五、先研究,再處理。不同的贈與動機及事實涉及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都不同,要看具體的問題才能安排具體的解決策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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