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2人合夥開工作室,當初一人出40萬頂讓一家店,頂讓金32+4萬房租壓金
我掛名負責人公司申請是企業社,但因為生意不好,加上理念不合,合夥人如今要求增資,但我身上沒錢無法增,加上理念不合我也不想增,如今他說如果沒錢增就結算公司資產,退出那個什麼都拿不到,搞不好還要丟錢,我說頂讓他也不要,但公司之前有屯一些貨,如真要退我有權拿走一半嗎?我有權堅持頂讓嗎?
您好:
1、合夥事業若要頂讓,原則上須得到全體合夥人之同意。
2、清算之後若有剩餘,於清償合夥之債務後,剩下財產才可返還予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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