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信業離職後,客戶未繳費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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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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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於該客戶擁有債權,可以依法對該客戶起訴請求,公司怠於請求直接向前員工請求並不可取。即便公司與你的勞動契約中有此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及民法定型化契約的規定,該部分規定應屬無效,公司並沒有權利要求你代替客戶繳費,你大可不必理會公司的請求。
至於傭金的部分,如果你與公司的契約中有約定該傭金的發放條件是客戶先繳款,那條件未發生前妳沒有領取的權利,這部分公司倒是可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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