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勒戒家人無人照顧!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5 15:58
- 文章人氣:124
- 個人積分:52650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收到執行通知,則已經沒有救濟途徑了。
2、依法只有:
一、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二、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勒戒而有身心障礙或死亡之虞。
三、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才有辦法暫緩執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