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孩子出養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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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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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出養原則上需經您自願同意,除非您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既然您有依雙方協議支付扶養費一萬元,應不致構成未盡保護教養義務。
2. 如果完成法定收養程序,則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應由父親及養母負擔,您於出養期間不再需要支付扶養費一萬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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