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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合約應記載不應記載問題

  • Lanc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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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版上各位專業律師

    請問預售屋應記載不應記載是否屬於法令中行政命令層級呢?若合約本文中有牴觸應記載不應記載部份,如本合約該條有效性是否有效或可主張瑕疵?

    另問若建商刻意隱匿違建坪數連同合法坪數一同出售,未於口頭或合約中明示,是否可主張對方詐欺呢?

    一般專門打預售屋訴訟收費都怎麼收呢?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感恩。

  • Lance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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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16:08 最後編輯日期:104-10-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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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法規命令,有強制拘束力,若合約與之違背自屬無效,但仍要看違反之情節及內容而定,另就隱匿坪數部分,可主張民事瑕疵擔保責任,要求減少價金。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