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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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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0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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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如果一個未滿20逃家

    在逃家後一陣子認識

    後沒多久在一起甚至同居

    後來被她家人找到

    最後她家人要提出告訴

    告我妨礙家庭

     

    請問這罪名是否成立的了

    如果成立了又會判多久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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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0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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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241條:「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要強調並無和誘略誘之行為,是對方自己跑來住,不構成犯罪,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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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0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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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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