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請問我們與隔壁的遮雨棚鐵厝,因我們先整修,自己獨立鐵架支撐鐵皮,後來隔壁也整修了,
就將他們的鐵架焊接至我們鐵架上 ,事前均未告知,直接焊接上去。
事後我們得知,請隔壁分離,不要焊接在一起,他們不同意
他們說公用壁,
但是,我們只是請他們不要兩家的鐵架焊接在一起 ,因大家獨立自做的,本來就可以獨立的,施工本來就不該影響到原已施工好的建築。
請問可否請求他們將鐵架分離,不要焊接到我們家的鐵架上~~因我們當時施工也沒有焊接到他們的鐵架上,為何他們可以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公用壁而屬於對方的那一邊,對方應該可以自由使用,我方架設的鐵架,則對方必須經過我方同意才可以進行焊接。
2、可以和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拆除,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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