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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INE聊天用了小過激詞被告...

  • 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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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0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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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我朋友發生的案例

    被告已A來表示,告發已B來表示

    前些天A在網路上認識了B

    但因為A覺得B太煩人了

    就封鎖了B

    後來B死纏爛打追問為什麼

    A就回了一句話:「我他媽就是不喜歡你喜歡我」

    隔天就被B去警局拿訊息去報案了

    因為A還是學生知道B這麼作後都嚇哭了

    像這樣的案件該怎麼處理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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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0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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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樣的說詞並不涉及人格詆毀或是名譽侵害,無須過於擔心。

    倘若未成年,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到場協助說明。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