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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反訴

  • 禹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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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0 14:07 
  • 文章人氣:896
  • 個人積分:6
  • 之前因為車子在自家社區地下室停車場被撞,因對方不願賠償所以告上法院,但我們告錯人,撞我們車的是太太,但自撞車後出面調解的一直是她先生,也只知道他先生的名字跟電話,所以去調解委員會只能寫她先生的名字..之後告上法院也是寫她先生的名字...如今對方提反訴,要求我們精神賠償3萬,請問我們收到對方反訴書,該如何做?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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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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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277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提出答辯,就我方誤認的過程詳述供法院參酌。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就兩個案子進行攻防。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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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1 11:16 
  • 文章人氣:198
  • 個人積分:590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告錯和對方的反訴應該分兩個部份區分,告錯的部份得在原訴中更正或變更聲明,而對方告您精神損害賠償的部份,需視其究竟如何主張損害認定,這點可能需要委請律師看過對方狀紙和詳細了解案情後,另為準備書狀暨答辯狀為宜,如有需要亦歡迎來電詳細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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