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們是一間音樂工作室,最近發生有老師和公司出貨賣給學生,但學生繳交費用後,老師遲遲沒有繳回公司結帳,並且聲稱尚未收到一毛錢,與學校和學生對質後,發現老師說謊,請問這類的情形,是否已構成業務侵占罪?
目前還沒有戳破老師,公司希望可以先讓老師簽切結書確保他沒有真的做了這些事,若真的做了則會依法尋求法律途徑
請問這類的切結書內容要怎麼寫呢?
構成業務侵占,既然懷疑他侵占款項,應該是要他寫認罪函,以鞏固證據,怎麼會是要他寫保證沒有侵占? 這作用在哪裡?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該老師是私下買賣,或由您們教室委託該老師買賣,若是後者,才會有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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