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為業務性質改變,將資遣分公司人員,要求被資遣人員必須在月底前前一周起辦理移交,並於30日當日完成,但因分公司帳務有問題,如財務人員拖延移交,讓總公司無法提前查核,總公司應如何處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員工拒絕進行交接,建議應該直接找人下去作業務稽查,否則拖的越久,相關的業務會欠缺的越嚴重。
2、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9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7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