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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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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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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為避免儀式婚之缺點,民國96年修法後我國以改採登記婚制度,要書面請2以上證人簽名,再由雙方到戶政機關登記婚姻關係才會成立,你所述未經登記,還沒有發生婚姻關係,記得趕快去辦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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