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車輛修復賠償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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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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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個部分會有零件折舊的問題。
二、折舊的意思是你的車的零件原本是舊零件,修了之後變新的零件,因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是要填補損害,因為你的損害是舊零件的損害而不是新零件的損害,所以對方可以要求打個折再賠償。
三、小車禍的話對方說的金額其實是可以考慮的,請三思。
四、如果有受傷的話就不一樣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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