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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拋棄繼承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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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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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支付命令先異議,這個異議狀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應該有例稿。

    二、異議之後進入訴訟

    三、可以調解可以考慮一下。

    四、調解不成的話建議先閱卷,然後找律師討論一下。

    五、如果進入訴訟,限定繼承的答辯在訴訟中寫狀紙答辯即可。

    六、民事訴訟開庭時不建議臨場應變,這樣比較危險,儘量在狀紙多做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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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5 23:04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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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現在的法律已是全面限定繼承。但收到支付命令仍需於20日內提出異議,異議後會進入訴訟程序,再於訴訟中主張限定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